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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声明

  作者:暂无  来源:暂无 【 】 【打印】发表时间:2023/12/8 浏览:1075
 

      近日有《品牌观察》等个别媒体发布所谓“国家地理标志大闸蟹评价品牌价值排行榜”,该排行榜将苏州阳澄湖大闸蟹列入榜单进行所谓评比。

      本律师事务所接受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的委托,针对此事发表如下律师声明:

      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的注册和持有人,协会从未授权有关媒体以“阳澄湖大闸蟹”名义,参加所谓“国家地理标志大闸蟹评价品牌价值排行榜”活动。不仅如此,该排行榜中所引用的阳澄湖大闸蟹有关数据和情况也完全与客观事实不符,该媒体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的商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律师要求《品牌观察》等个别媒体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有关媒体的法律责任。

 

江苏沧浪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宏升   

袁梦雪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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